1.內蒙古自治區沈先生訴赤峰市自然資源局訴撤銷復議決定、拆除違章建筑通知一案開庭公告
時間:2023年04月03日08:30
地點: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第9審判庭
原告:沈先生
被告:赤峰市自然資源局
辦案事由:訴撤銷復議決定、拆除違章建筑通知
辦案律師:李站波律師(王有銀主任團隊律師)